上海贝岭2018-2019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再次获“A”级评分
发表时间:2019-10-30浏览次数:9848
上海贝岭2018-2019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
再次获“A”级评分
2019年8月26日,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《关于2018-2019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》(上证公函【2019】2508 号),披露了沪市上市公司2018至2019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。公司2018-2019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。
本次评价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,共有上海证券交易所1448家上市公司参加,评价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级,其中获得A级企业314家,占总参评企业21.69%,获得B级企业825家,占总参评企业56.98%,获得C级企业259家,占总参评企业17.89%,获得D级企业50家,占总参评企业3.45%。
继2015-2016、2016-2017、2017-2018连续三个年度之后,至本次2018-2019年度,公司已连续4个年度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“A”级评分,意味着公司连续被监管机构列为“信息披露优秀类公司”。
附: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(试行)
第二十一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评价情况,本所将上市公司分为A、B、C、D四大监管类别。其中:
A类为信息披露优秀类公司,该类公司及相关主体运作规范,评价期内的信息披露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、公平,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自愿性信息披露等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