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贝岭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( 临2020-049 )
发表时间:2020-12-30 浏览次数:334

证券代码:600171          证券简称:上海贝岭       公告编号:临2020-049

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

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

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
 

一、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

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012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,会议于202012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。会议应到监事人数3人,实到监事人数3人。会议由监事长虞俭先生主持。会议的召集、召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以下简称(《公司法》)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。

二、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

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,以书面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,一致通过如下议案:

(一)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<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

经审核,公司监事会认为:

公司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》及其摘要》的内容符合《公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《证券法》)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及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(境内)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,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,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、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,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、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
表决结果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

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

(二)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<第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

经审核,公司监事会认为:

公司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,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,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,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表决结果:同意3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

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

三、备查文件

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
20201230